社会动员公益服务篇(三)

社会动员公益服务篇(三)

2018-08-30 17:35:58  浏览次数:3971

通过自治项目培育,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2015至2016)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居委会建设相关经费中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简称“自治金”)的使用和管理,以更加科学规范的流程为载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激发社区自治活力为目的不断提升基层民主自治能力,陆家嘴街道制定了《陆家嘴街道居民自治工作专项经费实施办法2.0版》,并于2015年正式实施,通过项目产生、预审优化、评审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119个项目,资金总额为182.8894万元(自筹资金10.31万元),另外,街道引入汇丰社区伙伴建设计划,提供14.9754万元的配比资金用于资助自治金项目,涉及4个居民区的10个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

根据自治金实施办法(2.0)及实际工作开展进度,于2016年7月中旬正式启动了自治金项目末期评估工作,以居民区为单位,结合项目小组自评报告、督导员评估报告以及实地走访、资料查阅、访谈、问卷调研等形式,从自治金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成效、团队管理、财务管理、相关方管理等维度对全部项目进行评估,了解居民对于自治金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以及满意度,最终形成本报告。

(一)项目实施情况

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主要从档案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团队管理三个方面,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材料、访谈、日常监测等方法进行评估。

1、档案管理情况

自治金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主要通过实地查阅项目资料,了解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真实性、条理性。经过查阅, 89.92%的自治金项目团队都能够很好的保存活动资料,包括照片、签到表、居民感言、物资发放表、补贴签收单等内容,真实记录了项目的实施情况,但也有10.08%的自治金项目(计3个居民区的12个项目)存在项目资料整理滞后的情况。


图1:档案管理情况

2、项目完成情况

自治金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是通过查阅文档材料、访谈等形式,评估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是否与项目申请书相符。截至2016年7月,91.6%的项目均严格按照项目原定内容有序开展;5.88%的项目(计6个居民区7个项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与原定内容不符,存在活动次数少开展或未开展的情况,总体上来说,94.12%的自治金项目按照项目执行方案如期开展居民服务活动,说明了居民自治团队在项目申请阶段的内容设计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项目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


图2:项目完成情况统计

在总体按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共有7个项目发生项目调整,仅占总量的5.88%,原因主要为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调整时间安排以及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而进行的项目调整,由此可见,在项目设计阶段,大部分项目小组能够较好的制定项目内容并及时做好风险预控,保证活动按计划开展。


图3:项目调整情况统计

3、团队管理情况

在自治金项目小组的团队管理方面,主要从团队的稳定及负责人的作用发挥两个角度进行考量。

(1)团队成员变动情况

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监测,截至2016年7月份,119个自治金项目中,共有7个自治金项目发生项目成员变动,占总项目的5.88%;而项目负责人变动的项目仅有3个,占总项目的2.5%;未发生变动的自治金项目109个,占总项目的91.6%。根据日常监测情况了解到,出现变动的原因,多为项目成员的客观原因,如个人/家人疾病、搬家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因此整体而言,目前自治金项目小组的团队比较稳定,保证了自治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图4:自治金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2)骨干作用发挥

对于自治金项目而言,骨干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自治金项目活动的开展基本是由居民自主组织开展活动,实现居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根据评估访谈信息分析,项目小组中负责人能力较强的项目共33个,占27.7%;而通过项目小组团队协作实施项目的团队共82个,占68.9%;另有3个居民区4个项目的项目小组,占3.36%,几乎未发挥骨干作用,主要由居委社工/书记/主任实施。整体而言,目前大部分居民区已由项目小组发挥作用,主导实施自治金项目,居委也相应地尝试放手由居民领袖来发挥引导作用。但个别居民区可能由于居民领袖的缺乏、自治基础较差等原因,可能无法一步到位实现完全项目小组主导实施,但通过负责人的引领带动,居委的扶持下,可逐步实现团队协作主导实施自治金项目。


图5:骨干作用发挥情况

(二)项目成效

针对项目成效的评估,我们通过问卷调研的形式,从服务对象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的纬度对自治金项目开展评估。在31个居民区共计发放1864份问卷,实际回收了1864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是1848份,占比99.1%;数据缺失或者无效问卷共计16份,占比0.9%。各个居民区在各项问卷指标中所得结果具体见附件1-各居民区数据表。

1、服务对象知晓度

对于服务对象知晓度,我们针对社区居民是否知道自治金项目以及了解的内容程度等内容进行调研。在有效回收的1864份问卷中,“知道”的人数为1809,占总数的97.9%,“不知道”的人数为29,占总数的1.6%,缺失值为10个,占总数的0,5%。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31个居民区自治金项目整体知晓率达96%以上。其中19个居民区已达100%的知晓率,仅有1个居民区知晓率低于90%,为87.2%。由此可见,通过自治金2.0的实施,居民区党委、居委会和项目小组通过各渠道积极推广宣传自治金,将自治金项目的概念传递给大部分居民。

(1)对于自治金知晓的内容

问卷设计中主要从“自治金的来源”、“自治金的运作流程”、“自治金项目的名称”、“自治金项目的内容”、以及“其他”等5个纬度进行调查(多选题)。

在有效回收的问卷中,1589人知晓“自治金的来源”,占比89.2%。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共有15个居民区对 “自治金的来源”有比较清晰的了解,知晓率达90%以上。其中,福沈居民区知晓率最低,仅为64.6%。

1409人知晓“自治金的运作流程”,占比79.1%。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只有18个居民区对“自治金的运作流程”的知晓率在80%以上,其中,三航、福沈2个居民区的知晓率相对较低,均为60%以下。

1505人知晓“自治金项目的名称”,占比84.5%。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共有13个居民区对所属居民区开展的 “自治金项目名称”的知晓达90%以上;但福沈、崂二、三航3个居民区的知晓率相对较低,且均低于70%。

1450人知晓“自治金项目的内容”,占比81.4%。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共有8个居民区的居民对“自治金项目的内容”的知晓达90%以上;但也有4个居民区的知晓率相对较低,均低于70%。

同时还有4.5%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图6:自治金项目知晓度

(2)获取自治金项目及活动信息的渠道

我们选取居委公告/宣传栏、居委微信/微博平台、居委动员、居民/邻里告知等四个居民区层面比较常见的活动动员方式进行问卷调研(多选题)。


图7:获取自治金项目及活动信息的渠道

居委公告、居委动员、邻里告知为主要的信息渠道来源,其中,居委公告、居委动员两种渠道均为由居委主导完成,由此可见,为保证公信力及有效性,活动动员目前仍需由居委主导完成,同时也发现现代沟通通知的方式也逐渐被广大居民所接受,通过QQ、微信通知的比例达35.2%。

2、服务对象参与度

(1)居民参与自治金项目或活动的频率

在回收的1864份问卷中,其中有效数据1769个,占94.9%,缺失数据95个,占5.1%。通过分析82.53%的居民经常参与自治金项目或活动,15.09%的居民偶尔参加,另外有2.37%的居民从未参加过自治金项目或活动。在居民横向比较中,有24个居民区经常参与度达80%以上,另外有2个居民区的经常参与度低于70%。


图8:居民参与频率情况

(2)自治金项目实施环节的参与

为进一步了解居民在自治金各项实施环节中的参与度,通过从征集民意阶段,提供问题需求、以服务对象身份参加自治金活动、为自治金项目链接,引入活动资源、宣传/动员其他居民参与、以志愿者身份参与自治金活动及其他等六个纬度进行问卷调查(多选题)。


图9:自治金实施环节居民参与情况

征集民意阶段,提供问题需求为自治金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为项目设计的前提条件。在调研中,共有1227人,70.8%的社区居民参与此项工作。在居民区间的横向比较中,有6个居民区的参与率均在98%以上,5个居民区的参与率均低于60%。严格意义上,该项内容为自治金项目的前提和必要工作,只有确保项目需求自下而上的来源于社区居民,才能保证项目服务内容的针对性。但从调研结果的整体性来看,数据并不乐观,2015年为自治金2.0版运营的第一年,在各个居民区对规则机制不熟悉的情况下,可能存在部分居民区在需求征集阶段工作未到位。

针对居民参与自治金活动的环节,共有1284人,占74.2%。通过居民区间的横向比较中,有2个居民区的参与率在90%以上,也有2个居民区的参与率均低于60%。同时,有1189人,占55.1%的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参与自治金项目。在居民区间的横向比较中,4个居民区的志愿者参与率达80%以上,3个居民区的参与率均50%以下。结合两项的数据结果来看,目前自治金活动的参与率正在逐渐提升,同时结合评估过程中访谈的信息,了解到自治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服务对象存在重叠。

为自治金项目链接、引入活动资源为较深层次的参与自治金项目,共有785人,45.3%的社区居民参与,相对于中期的34%,居民引入资源的主动性有所提高,其中浦江茗园的参与度达80%。2015年度自治金2.0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引导社区居民深度参与社区自治的第一年,树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概念以及项目意识,而现阶段居民引入资源的能力较低,大部分主要依靠街道资金开展活动,同时对于何种资源引入的界定也存在着不清楚,需要进一步明确。

宣传、动员其他居民参与自治金活动中,共有1219人, 70.40%的社区居民能够主动、有意识的宣传自治金项目。结合评估过程中的访谈信息,目前自治金项目的参与者、组织者均为年龄较大的居民,而文档建设方面主要有居委会联络员承担,针对该现象,在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张项目小组自我完成资料归档工作,可以手写材料,不要求电子版,更能真实反应项目小组的作用;在活动动员方面,未来希望能够通过熟人社区的构建,达到社区居民间口碑相传的互动模式。

(3)参与自治金项目或活动的原因

我们从活动内容的创新性、活动内容的公益性、活动内容关系到自身生活以及其他等四个纬度进行问卷调研(多选题)。

图10:居民参与自治金活动的原因

根据数据得知,参与自治金项目的原因比较均衡,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关系到自身生活以及活动的创新性三个方面,但相对而言,出于活动内容的公益性的比例较高,更多的居民是考虑到参与自治金项目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又能服务自己的生活。

3、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为进一步了解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居民的评价情况,开展了居民满意度调研,从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维度进行衡量。


图11:居民对自治金项目的满意度

3%,总体来讲满意度92.51%,说明自治金项目实施内容、活动形式符合居民的需求,得到居民的认可。

(三)相关方管理

在自治金项目实施中,落地社区为主要利益相关方。出于自治金项目小组的组成、规范管理的需要,在自治金2.0版本中特别设置联络员机制,由居委社工担任,在保证最大程度鼓励社区领袖发挥作用的同时,联络员起到一定的协助、支持作用,居委整体起到监管、扶持的作用;同时为加强对自治项目的日常监测,通过督导员团队,推动自治金项目实施。

1、联络员作用发挥

通过评估访谈信息分析,117个自治金项目的联络员能够按要求尽职尽责发挥应尽的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支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首次独立负责项目的社区领袖的压力,占比达98.32%,2个自治金项目联络员的作用发挥欠缺,占比1.68%,自治金项目的指导、支持不到位,分别导致财务使用超预期计划、项目内容未完成情况的发生。

2、居委作用发挥

居委在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开展宣传发动、征集民意、引导居民提出自治议题,协助成立项目小组,安排社工担任项目联络员,并实施跟踪自治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自治金项目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依据自治金2.0实施办法,居民区能够完成宣传发动、征集民意、引导居民提出自治议题,协助成立项目小组,安排社工担任项目联络员的工作内容,但对自治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存在不足,一是项目完成情况,7个自治金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与原定内容不符,存在活动次数少开展或未开展,占比达5.88%;二是自治金项目经费使用超计划的有6个,占总项目的5.04%;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居民区放权过度,完全由居民自治,另一方面是项目小组与居委会沟通存在问题,导致活动未开展或活动开展不合理,因此在今后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居委会在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加强与项目小组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图12:联络员作用发挥

3、督导员作用发挥

陆家嘴督导员队伍共6名成员,其中1名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监测的分工安排,另外5位督导员,则要求每2个月要将119个项目督导一次,督导员主要监测自治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挖掘具有亮点特色的项目进行优秀案例推送,并反馈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居委会社工领取补贴、自治金项目参与人员越来越少等,同时每月月初列席联席会议,汇报督导工作。截止2016年7月,对119个自治金项目,共督导652次,其中督导7次的有12个项目、6次的有58个项目、5次的有37个项目、4次的项目7个、3次的项目4个,2次的项目1个,平均每个项目督导5—6次。


图13:自治金项目督导次数情况

(四)财务管理状况

截至2016年7月,根据财务数据统计,占12.61%的15个项目按预算支出,零结余;结余0至200元以内的(不包括200)有80个项目,占总项目的67.23%,结余200元以上(包括200元)有18个项目,占15.13%,4个项目预算结余在1000元以上;6个项目超预算,总体来讲,各项目团队能够合理使用经费。

具体费用支出情况见附件2-自治金经费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7月31日)。


图14:自治金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是自治金2.0实施的第一年,由于项目跨年度、项目经费安排不合理等因素造成共40个项目,占总额的34%,进行了项目经费使用调整,另外79个项目经费则未进行调整,占总额的66%。


图15:自治金项目调整情况

二、中末期评估情况

(一)档案管理情况逐步完善

经过中期评估工作的开展,各自治金项目团队,能够树立档案管理意识,基本档案中包括了项目名称、活动名称、活动时间等基本信息,同时在活动现场布置或活动记录文案中,均能体现“自治金项目”字样,提升了自治金项目在社区居民中的传播和知晓度。

(二)居委会逐步放手,发挥项目小组自主能力

在中期评估访谈中,发现负责人能力较强的项目共32个,占26.9%;而通过项目小组团队协作实施项目的团队共82个,占68.9%;另有5个项目的项目小组几乎未发挥骨干作用,但在末期评估中发现居委会书记/主任已经逐步放手让项目小组开展工作,培育项目团队的能力,其中项目小组中负责人能力较强的项目共33个,占27.7%;而通过项目小组团队协作实施项目的团队共82个,占68.9%;另有4个项目的项目小组,几乎未发挥骨干作用,占比3.36%。

(三)居民对自治金项目知晓度不断提升

关于自治金项目的知晓度,中期评估过程中通过问卷数据分析,了解到“知道”的人数占比96.5%。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31个居民区自治金项目整体知晓率达96%以上,其中13个居民区已达100%的知晓率,仅有2个居民区低于90%的知晓率。而在末期评估中了解到“知道”的人数占总数的97.9%,“不知道”的人数占总数的1.6%,缺失值为10个,占总数的0.5%。在居民区的横向比较中,31个居民区自治金项目整体知晓率达96%以上,其中有19个居民区已达100%的知晓率,仅有1个居民区的知晓率低于90%,为87.2%。由此可见,通过自治金2.0的实施,居民区党委、居委会和项目小组通过各渠道积极推广宣传自治金,将自治金项目的概念传递给大部分居民。


图16:自治金项目知晓度对比

(四)居民参与率不断提升

中期评估问卷调研中仅有72%的居民能够达到经常参与自治金活动,22%的居民偶尔参加,有6%的居民从未参加过,但末期评估中通过调研了解到82.53%的居民经常参与自治金项目或活动,15.09%的居民偶尔参加,另外有2.37%的居民从未参加过自治金项目或活动。在居民横向比较中,有24个居民区经常参与度达80%以上,另外有2个居民区经常参与度低于70%。


图17:自治金项目参与度

三、创新做法

(一)树立自治意识,深化自治水平

自治金1.0到2.0实施,要求通过挖掘社区骨干,组建项目小组实施自治金项目,这就对居民的能力有所提升,也深化了居民自治水平,同时还培育了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实现自治项目“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

(二)规范自治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自治金2.0实施办法于2015年5月份颁布,对于自治金项目的实施原则、街道、职能科室、居民区、项目小组的职能分工、自治金的运作流程、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自治金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管理方式,实行会员制度

自治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益性、公共性、可行性和参与性,满足了居民的部分需求,为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陆家嘴街道菊园居委会的居民大课堂、文体团队等项目实行会员制和大众居民参与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保证公益资源的合理使用,另一方面也提升了项目团队自我“造血”功能。

(四)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促进居民参与

为提升居民对自治金项目的参与度与知晓度,自治金项目小组结合实际,通过了解居民的休息时间、集中聚集地等信息,合理安排活动时间,让更多的居民参与自治金项目。

(五)多元参与,共同推动基层治理

自治金项目的实施旨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自治的能力,各自治金项目在居民党委引领和居委会的支持下,通过引入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建单位等资源,共同解决社区问题,逐步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模式。

(六)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质素

根据陆家嘴自治金实施办法要求,单个自治金项目金额最高为2万元,为提升服务质素,各项目团队联合居民区党委、居委会积极整合资源,利用辖区的商业、共建单位、志愿者等资源,共同服务居民。

四、优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街道职能科室对自治金项目指导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自治项目日常监测及评估工具

进一步优化评估标准,尤其是志愿者的参与度、困难处理情况、相关方评价方面、附加分等,设置评分细则,同时为提升项目小组自身能力建设,加大自我评分项的权重。

(三)进一步降低自治金项目对政府资金的依赖度

扩大居民自筹、资源链接能力水平,例如开展楼组建设,居民自筹一定比例的资金,政府再配比相应的支持金额,共同推动楼组建设,而不单单依靠政府资金。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覆盖面

在今后自治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活动可以结合社区不同人群时间安排、习惯、节日等合理规划,提升居民的参与度。建议设立业务指导科室,让职能科室了解自治金项目的实施内容,丰富自治金项目资源。

(五)进一步拓展自治金骨干培养

不断发现身边有能力的人员,推动自治金项目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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